
為確保八貫企業供應鏈工作環境的安全、員工受到尊重並具有尊嚴、商業營運促進環保並遵守道德操守,八貫企業制定了本供應商行為準則(“準則”)。八貫企業要求供應商遵守本準則,同時遵守其經營所在國與地區的法律和法規。八貫企業也鼓勵供應商要求其下游供應商、承包商和服務提供商認同並採用本準則。
供應商對本準則的遵守情況將是八貫企業在做出購買決策時的考量之一。八貫企業期望透過與供應商的密切合作、溝通、稽核和後續評估以推動持續性的改進。不遵守本準則或不願意與八貫企業稽核人員合作的供應商可能會導致與八貫企業業務關係的終止。
本準則中各項規定乃是以「責任商業聯盟(RBA, 前身為 EICC)行為準則」為藍本,並參照「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the 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及其他國際間普遍採用之人權規章包括「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ILO Declaration on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Rights at Work)及「世界人權宣言」(the UN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所訂定。
本準則由勞工、健康與安全、環境、提供有關商業道德標準以及貫徹本準則的合宜管理體系所需的要素之五個部分所組成。
供應商應根據國際社會公認的準則,承諾維護勞工的人權,並尊重他們。這適用於所有勞工,包括臨時工、移民工、學生、合約勞工、直接雇員以及任何其他類型的勞工。本準則編寫時參考了附錄中列出的公認標準,而這些標準同時亦是一種有用的額外資訊來源。
供應商應意識到除了盡量減少與工作相關的傷病發生率外,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有助提高產品和服務的素質、生產的穩定性以及勞工的忠誠度和士氣。供應商也應意識到持續地在勞工投入和教育是辨識和解決工作場所內健康與安全問題的關鍵。
供應商承認環境保護責任是生產世界一流產品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供應商應確認其製造營運過程對環境的衝擊,並盡量減少該過程對社區、環境和自然資源造成的不良影響,同時保障公眾的健康和安全。本準則在起草時參考了公認的管理體系(如ISO 14001和生態管理及審核體系(Eco Management and Audit System,EMAS)),此類體系亦是有用的額外資訊來源。
為履行社會責任並在市場上取得成功,供應商及其代理商必須謹守最高的道德標準,包括:
供應商應採用或建立一個其範疇與本準則內容相關的管理體系。在設計該管理體系時,應確保:符合與供應商營運和產品相關的適用法律、法規及客戶要求;符合本準則;以及識別並減輕與本準則有關的經營風險。管理體系也應當推動持續改進。